“包郵”不能剝奪消費選擇權
張玉勝
現(xiàn)實中,很多電商賣家采用“免費包郵、送貨到家”思路,讓消費者產(chǎn)生優(yōu)惠了的感覺,選擇在此下單消費。出于對包郵成本的考量,有些賣家會選擇價格低的快遞公司,快遞公司也樂意以低價換量,來擴大市場份額??梢坏┎糠挚爝f公司成為部分電商賣家單方雇傭的“送貨人”,就會對消費者選擇哪家快遞公司的權利忽視或者漠視。這種情況需要引起有關方面的關注。
這是因為,快遞服務本是連接商家與消費者的物流紐帶,如果出現(xiàn)消費者被邊緣化的情況,那顯然是不健康的。畢竟,消費者是網(wǎng)購市場的重要推動者和快遞服務的主要體驗者。商家不能以包郵為借口剝奪消費者的快遞選擇權,而要以提高網(wǎng)購消費者的滿意度為宗旨。這需要網(wǎng)購市場和快遞服務的各參與方通力協(xié)作、相向而行。
對此,七部門近日發(fā)文再提“推動落實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相分離”,將“商品價”與“快遞價”分開選擇、合并計費,以推動相關問題的解決。一方面,電商平臺可以在總體仍實行“包郵”制的基礎上,開放增值服務選項,顧及消費者挑選快遞公司的需求,增強價格的傳導和資源配置作用。另一方面,快遞行業(yè)要破除粗放經(jīng)營,嘗試差異化服務,以優(yōu)質的服務招徠用戶、贏得市場。對一些消費者而言,則應正確看待“免費包郵”的消費習慣,注重快遞服務體驗,進而倒逼快遞行業(yè)提升服務質量。
張玉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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